捡到东西不还算偷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7:12:13

拣到东西不还要分几种情况
1、如果是物主遗弃,拣到之后可以获得该物的所有权,当然可以不还;事后物主若反悔,再行讨要,也可以分情况决定是否偿还,如果物主遗弃当时是出于激愤且遗弃物价值较大,物主讨要应该偿还,不过可以基于无因管理等原因取得赔偿。

2、如果是物主遗忘,拾获者成立善意占有,不能获得该物的所有权,物主向拾获者讨要的,应该偿还。分两种情况:
(1)价值比较小的财产,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物主有权基于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要求拾获者偿还。
(2)价值比较大的财产,有可能构成侵占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年)》第270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该条第二款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所以成立侵占罪要求数额较大,并且拒不退还。何谓较大应当依据一般人的通常观念认定。从理论上看,较职务侵占罪,侵占罪的社会危害性比较轻,所以可以参考职务侵占罪来确定侵占罪的处罚起点。而职务侵占罪较贪污罪的社会危害性低,所以又可以参考贪污罪来确定,贪污罪的起点是:5000元。所以低于5000元的肯定不构成侵占罪。

不算的 ,
但如果他不换你是他的道德问题.
不过你可以通过通过报警,
用法律的手段要回来.
不过他只要给你了他不会有任何责任!!

不算偷 算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也是犯罪

不算吧。不过如果你知道是谁掉的就最好还给他。买个心安

不算偷,但是属于不当得利,有返还失主的义务,失主愿意支付一定酬谢时你可以笑纳.如果你不履行返还义务,失主可以到法院起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