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大量问题需要专业人士解答!希望有人能帮助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9:59:13
1、本人98年工伤后鉴定我7级伤残。今年8月25日再次受伤,伤情加重,现想再次进行工伤鉴定,请问这次鉴定是算新的伤残,还是算旧伤复发啊。还有

2、还有伤残程度被评为五级和六级且企业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相当于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的伤残抚恤金。(上面的本人工资是指缴费工资吗?还有缴费工资怎么算,在单位怎么查啊)

3、现在工伤住院期间使用的自费药,能报销吗,还是自己负担,还是找单位报销啊?

4、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指的我所在的城市地区,还是我工伤保险参加的地区啊。还有这个月平均工资在那里能查到啊?

请知道的高人仔细指点下,别搬什么条例过来啊,工伤条例我看好好几十道了,谢谢

1、旧伤复发还是新伤加重,关键看是否有新的受伤过程;
2、这里的工资是指上一年度的统筹地区职工的月平均工资;
3、工伤期间的医药费是可以报销的;
4、一般指的是一个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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