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刑事责任年龄定为16周岁,而不是18周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29:46
国外的情况和中国有区别吗?谢谢!!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编第二章第十七条明确规定: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楼上的人不要擅自修改法律文件,你这也是违法的...呵呵!
至于为什么要是16岁.是因为考虑到到16岁已经具有分辨意识和自我独自思考的能力,不容易受其他人思想的引导了,所以确认为16岁.
在恶性案件下14岁就必须负责了...
国外在青少年犯罪的处罚和规定要更加细化一点,年龄规定上基本没有区别..

楼下的...你不是自己的打出来"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CTRL+C也要认真看下内容撒...你还对我无语...

谁告诉你是16周岁?我国刑法规定不满18周岁一律不负刑事责任。
你说的16周岁是民事责任年龄
.........我对你的回答,感到无语!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