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国际贸易实务的案例,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9:58:13
某外贸公司按CFR条件向法国出口一批货物,该企业于9月8日10时装船完毕,即以电传通知买方,买方于当日17时在其所在地向保险公司投保A险,货轮于9月8 日15时在公海上着火,该批货物被焚.问这种货物损失在前,保险在后,保险公司对此是否负责赔偿?

答:保险公司不应该赔偿。
在CFR术语下,卖方要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费用。买卖双方所承担的有关货物的费用和风险均以船舷为界,即货物在装运港装船越过船舷以前的风险和费用由卖方承担,越过船舷以后转移于买方,由买方承担。
本案例中,卖方于9月8日10时装船完毕,即完成了交货义务,同时将货物风险转移给买方,买方于当日17时向所在地保险公司投保,而意外事故是发生在投保前的15时,因此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承担赔偿义务,此次意外事件引起的一切额外费用应由买方自行承担。

我这样分析可以吗,还有什么不足的地方,请帮我补充
高分追加,谢谢了

是的,因为9月8日10时即以"电传"这种"及时有效"的方式通知了买方,但买方并未及时办理保险,才造成15时发生着火时还未投保,所以与卖方一点关系都没有. 保险公司更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