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时太守与刺使有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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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时太守是地方长官。

后来汉朝又安排巡察官刺史,就是中央安排到地方去的监察官。汉朝之后,刺史的地位逐渐提高变成州郡最高军政长官。

汉朝时,刺史(州牧)是州级长官,太守是郡级长官。例如荆州牧刘表统领荆州九郡。

秦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设立监察御史,监督各郡。秦朝分天下为三十六郡,设立监察御史,监督各郡。

汉朝一开始的时候没有设立这一职务,到了汉惠帝三年,开始派遣御史监察三辅,监督词讼,后来各州又都设立了监察御史。汉文帝十三年,因为有些御史不能奉公守法,为了制约他们,于是派出丞相史出刺同时监督监察御史。到汉武帝元封元年,召回了各州监察御史并不再设置,元封五年,设置部刺史一职,巡查各州郡守,“部”也就是州,“刺”是检举不法的意思,“史”是皇帝所使的意思。当时的刺史并不处理地方政务,主要是负责督察郡守,汉代制度,刺史掌管六件事:1、地方各豪族大户是否触犯礼制并田造宅、以强欺弱、以众欺寡;2、郡守是否奉行诏书、遵守典制,有没有背公向私、曲解诏书以自谋利、侵扰百姓、聚敛为奸;3、郡守是否任意断案、不秉公执法以及治内自然灾害和妖异祥瑞、流言蜚语;4、郡守是否为国家公正选拔人才;5、郡守子弟是否横行不法;6、郡守是否勾结豪强、收受贿赂、损改正令。

到汉成帝绥和元年,丞相翟方进、大司空何武上奏,认为古代的时候选用诸侯中贤能的人担任州伯也就是牧,当时的部刺史担任的是牧伯的职责,考评大吏,按照《春秋》之法,以贵理贱,不以卑临尊,刺史本身官秩仅六百石,却考察官秩二千石的郡守,身份和职责不相吻合,要求停派刺史,改用州牧,汉成帝批准了他们的意见。这次实际上只是把刺史的名称改称州牧,官秩提高到真二千石,实际职能并没有变化。汉哀帝建平二年,丞相朱博认为过去刺史官据下职,秩卑赏厚,又有向上升迁的动力,所以工作积极,而州牧由于本身官高禄厚,只是自守其位而已,起不到应有的作用,又奏请汉哀帝将州牧复改为刺史。汉哀帝元寿二年,哀帝身死,汉平帝即位,王太后临朝称制,任用王莽主持朝政,事事好古的王莽自然就又把刺史改成了州牧。在西汉时期,州牧和刺史虽然主管考察地方官员,但都是中央官员,在地方上没有治所,每年乘坐传车(驿车)周游所察州郡,东汉时才有自己的治所。

在西汉时,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