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院应该负责些什么责任?并且应该赔偿些什么损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7:15:00
我一朋友在一所中医院的保卫科工作,在上班期间被科长叫去搬机器,被机器意外的压伤了手(中指的一根筋被压断了,听医生说,他的中指以后可能不会很灵活了。食指和无名指也受了伤,不过伤得不重,现在要在医院住一个多月的院!)。现在医院就让我朋友住在这家医院里治疗,住院期间,医院工资照发,吃也是由医院解决。医院除了要对我朋友进行治疗外,医院还应该负责些什么责任?并且应该赔偿些什么损失?(是不是有精神损失费,)
我朋友受伤的这几天,每天晚上都疼得睡不着,我朋友的中指没有伤到骨头,但是筋断了一根,医生说以后好了也不会很灵活了。我现在担心的是,以后好了以后会不会留下伤痕,还有就是现在医院里让我朋友顶替另一个已经走了的人,医院里说是我朋友没有买保险,然后就把他的名字给换成了那个已经走了的人的名字,说是这样的话医院可以少承担一点,其余的由保险公司来担,如果这样,医院会不会等到我朋友伤好了以后,就说不要我朋友在那儿工作了,那这样的话,我朋友的手上如果留下什么后遗症,我想到时医院可能会抵赖,到时应该怎么办?还有就是我朋友现在的伤残是属于那一级?

伤残等级:
七级一拇指指间关节离断;
一拇指指间关节畸形,功能完全丧失;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 ̄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一手除拇指外,其他2 ̄3指(含食指)近侧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八级一手除拇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离断;
一手除拇、食指外,有两指近侧指间关节无功能;
九级一手食指两节缺失;
一拇指指关节功能不全;
十级一拇指指间关节部分功能不全;
先确定你朋友的伤残等级,据你所说的情况你估计他属于八级!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根据相关规定和司法实践,工伤是不进行精神损害赔偿的!只会得到上面的伤残补助金。

可以申请工伤待遇。无精神损失赔偿。

工伤

上面的说的很全面了。留个脚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