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帮我提提意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8:04:53
我和我朋友交往一年多了,感情非常的好,由于两个家庭环境不同,还有他无法给我今后的生活保障(我说的生活保障就是说没有固定的收入),所以我们家你母不同意我们之间的交往,但是我还执意要和他在一起,他答应我,说买房子,我家是杨凌的,他们家是周至的,我说在杨凌买房子,他说要在周至买房子,他认为在杨凌买房就成了上门女婿,在周至买房子我又不喜欢那个地方,于是我很烦,如果我们为这一点事分手大家说值不值,并说说原因.请大家帮我提提意见.

其实在那里买房子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你在不在他身边,为这样的事分手是不值得的,看你们两个有没有共同喜欢的城市啊,有的话不就好办了,我和我男朋友也是有样啊,他家在广西,我家在内蒙古,我们两个在深圳认识的,现在深圳的房价高的要让人跳楼了,可是我和他都打算好了,在深圳买一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房子,就在深圳定居生活,努力赚钱把家人接到深圳来生活啊,这是我和他共同的目标啊。

考虑实际些好,爱情是包容但不是迁就,一个没有固定职业的人你能包容说明你的气量大;房子在什么地方,就叫上门婿,并且卑视上门婿有点、、、那个?自己看着办吧。

爱屋及乌,因为喜欢一个人,那对他的家人和居住的城市都会有种特别的感情.
毕竟你们还只有一年,如果年龄还不到30岁的话,可以再交往几年双方多磨合一下,到时自然会有一个好结果了.
记住不要动不动就说分手哦,那样会让自己和爱人都很受伤!

我觉得你们的问题不太大啊。
关键是看你们俩的想法了。

他都没有经济收入.
将来怎么办?有没有想过?
日子会很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