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政府部门的请示可否用红头文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0:26:13
私营企业给上级政府单位的请示可否用本公司的红头文件进行上报?
内容为请上级单位协调职能单位处理问题是用请示还是用报告比较好?

当然可以.
套红头,并规范文号,文后列主题词.

  必须用红头文件。公文中的“请示”文种是指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作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一种请求性公文,也是上行文的一种。

  相关要求: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抄送下级机关。
  (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属于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应当直接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企业给政府部门的请示,不可以用红头文件。
  "红头文件"并非法律用语,是指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的俗称。“红头文件”从字面理解,就是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文件,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一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由此可见,只有政府机关才有权制发“红头文件”,企业是无权使用的。

别胡说八道、不懂装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