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求解,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1:32:28
甲商场为了扩大营业范围,购得某市毛织厂地皮一块,准备兴建分店.甲商场与乙建筑工程公司签定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之后,承包人将各种设备,材料运抵工地开始施工.施工过程中,城市规划管理局的工作人员来到施工现场,指出该工程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未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必须立即停止施工.最后,城市规划管理局对发包人作出了行政处罚,处以罚款2万元,勒令停止施工,拆除已修建部分.承包人因此而蒙受损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发包人给予赔偿.请问甲乙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为什么,法院将会怎么判决?

如承包人明知其没有办理建设工程和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去施工,损失自理(违反了合同法中的合法原则)。如不知道虽然合同无效但可以向甲商场索赔。因为甲商场明知自己没有办理两证却与承包人签定了建筑承包合同,而承包人又不知情所以应负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