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设施埙坏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1:16:15
我们一个小区一名业主开车撞坏小区路灯,经协商未达成赔偿意向.后物业公司上诉法院,被告律师已物业不是诉讼主体为由,没有小区设施产权.驳回赔偿请求.请问大家对这一案例有什么看法?谢谢/
谢谢/回答的不错,但我们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你看怎么解决?

小区路灯应该属于小区业主的公共设施,其所有权应该归属于小区各业主,物业管理公司只有维修、养护、管理的权利;对此事,物业管理公司并无仲裁权,此事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主动与业主委员会交换意见,其仲裁权由业主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