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小区公共设施造成人身伤害,小区物业管理有责任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2:46:29
小区内的活动设施存在安全隐患,没有任何安全告示,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最终造成人身伤害,请问该如何赔偿?谢谢。

公共设施致人损害,确是出于公园物业的过错的,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是受害人自己过错造成的,物业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出于意外事故,那么双方都无责任,但根据公平责任原则,物业公司可以给予受害人一定补偿。

有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及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该物业管理公司赔付原告人经济损失1万元。因该是这样的。

当然要赔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