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病对正常人造成人身伤害,有关部门该不该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3:53:04
我一亲戚隔壁住了神经病人,一家三人都是神经病,丈夫已经离家六年,妻子和儿子一直住在那里。这几天妻子开始发神经病了,我亲戚一出门就被打,还往他家门上泼屎,对我的亲戚已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去找居委、派出所都说没办法,互踢皮球,这种情况该怎么办?请给予办法或相关法律依据
好像这个神经病没有监护人的,居委会就说没有监护人在相关文件上签字所以不能送进精神病院,怎么办?

我回答你这个问题

首先是监护人的确认问题。根据法律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不可能没有监护人的。因为法律已经考虑到了方方面面,我就不一一罗列了,根据你所说的,可能是没有家人或是家人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那么根据法律规定相关单位(包括民政部门)应改为监护人

实践中建议你发生危险的时候报警,如果警方没有及时处理你的情况或是有关部门推卸责任,如果发生意外,是可以起诉他们的渎职行为

最好的建议,就是花一点钱请个律师,让他出面到各部门协调

实在不行还是搬家吧

象这种问题很棘手,在我国规定,爱滋病和精神病在犯事时是从轻发落的,象一般的打人骂人和你说的泼屎,其实你们居委会应该管,这事公安局能推,他们可推不了,居委会的职责是保证本小区居民日常的正常生活,不能因为对方是精神病就把工作推卸掉,先如今你们的正常生活已经被打乱,精神病患者已经影响了你们的正常生活,如果他们不予以解决,你可以提起诉讼,当然诉讼的对象是精神病患者,到时自会由法院安排解决,但是你们最好不要直接和精神病患者讲理,他们要是讲理就不会是精神病了,别到时候理没讲成在挨顿打,呵呵,你们最好先找居委会,和他们说你们的正常生活已经被打乱,希望他们出面予以管理,这是你们的责任,如果居委会不予解决,那你就象地方的机构提起诉讼,靠法律的途径来解决问题

有关部门是不会管你的,现在的政府都是没有钱的事他是不会去干的, 我们那里就是这样的一个例子,精神病人发病时到处打人杀人,报有关部门,他也赖得管你,有一天终于出事了,一天早上发病的精神病人想杀人,后来村里的一帮就将精神病人打死,结果一被判无期,另外六人判,15年,还要赔几万块给,精病人的家人。
所以建议你,能避就避吧!社会就是这么现实的

根据《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精神病人属于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因此,精神病人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他的监护人应当承担责任。监护人尽了主要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监护人应该严加看管,有关部门也可以给予治疗。您可以起诉给您造成损害的精神病人。

可以找有神经病的人的家属赔偿 但是你要注意了 他本身是不会负"任何法律责任"的 包括杀了人! 他也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