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补交养老保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30:22
我亲戚今年57,有20年的工龄,后来离开原单位,离开原单位时是92年,那时没有养老保险,现在他想补交,请问补缴的话20年的工龄算数吗?补缴从哪年开始算?原单位需要补缴吗?谢谢!
想补充一下,哪里有相关的国务院的条文规定?他的档案在当地的人事局,要想上养老保险在哪里办呢?社保中心是否还要额外收取费用呢?

实施保险前的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只要有个人劳动档案,达到60周岁应该办理退休.具体是否补缴保险或补缴多少,可详细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你的问题的关键是你亲戚在原单位的离职原因是什么?如是单位的原因,造成个人离职的,20年的工龄可连续计算;如是个人的原因(开除或判刑等),等于没有工龄,原来的20年白干了。你父亲的档案在当地的人事局,若想参加养老保险就在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社保经办机构除收取养老保险金外,还要加收历年的利息和滚存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