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买卖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3:42:02
农村宅基地能否不经村里同意自行买卖,如果买卖需要履行什么手续?它不是属于集体所有的吗,集体享有什么权利,居住人要履行什么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B8%F2%F3%A1%C6%A4%B5%C4%B3%D4%B7%A8&sr=&z=&cl=3&f=8&wd=%C5%A9%B4%E5%D5%AC%BB%F9%B5%D8&ct=0

我国部允许买卖宅基地。所谓的"经村里同意"也不可以。

但是买卖宅基地在我国还是比较普遍。很多人买,也有很多人卖了以后重新申请宅基地。甚至有直接将耕地作为宅基地使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