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相撞未自动撤离处罚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2:07:41
两车发生轻微碰撞,但因对责任无法认定,没有及时撤离,请问会有什么处罚,最好有官方的法律法规,谢谢!
警察在何种情况下可以验车,并收取验车费用呢?

国家的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出现在地方法规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仅规定

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这一般出现在地方的法规上面

向江苏省的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