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个人缴纳医疗保险和单位缴纳的有什么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22:57:04
缴费基数有什么不同?
缴费比例有什么不同?
产生医疗费用后,得到的保障、报销有什么不同?

一般来说有两点不同

1、交费主体不同。单位参保的话,交付的主体包括单位和你,并且以你的工资为基数,单位出8%,你出2%,你的2%和单位8%里的一部分进入个人帐户;个人参保的话,以上年度当地的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交10%,其中2%进个人帐户,也可以选择不建立个人帐户,以8%缴纳医保。

2、生效时间不同。单位参保的话,只要医保生效后就可以享受医保的待遇;个人参保的话,一般要在医保生效后半年(或更长时间,以当地医保规定为主)后才可以享受医保的待遇。

用人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基数的6%缴纳,并按一定比例划入个人帐户,职工按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交纳,退休职工个人不缴纳。用人单位按月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入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报销

事项内容: 一、申办对象资格:
急诊门诊医疗费用;选择垫付结算方式的规定病种门诊费用;常驻外地和异地安置人员就医费用;临时外出人员急诊就医费用;转外地医疗就医费用及住院前的留观费用。

二、办理程序与要求:
1、急诊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1)由单位建立个人帐户的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回本单位按规定办理报销。
(2)由医保经办机构统一建立和管理个人帐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参保人员,发生的急诊医疗费,先垫付现金后,持盖有医院证明章的报销凭据和病历到所属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报销。
(3)协缴、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的急诊门诊医疗费用,有个人帐户的先从其个人帐户中支出,其他由个人自负。
(4)参加门诊统筹的退休人员在约定医院按规定报销。
2、住院医疗费用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中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住院费用中由统筹支付部分,由其住院医疗费实施记帐。其他费用由个人自负。
3、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用结算:
已领取规定病种门诊专用病历并选择垫付结算方式(即选择两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规定病种特约定点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当年发生的规定病种门诊医疗费,先由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垫付,于次年1月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