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14,,帮忙啊,谢谢拉,呵呵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4:05:00
甲公司是一家大型国有工业企业,2003年度发生以下事项:

1..1月1日,市财政局对该公司进行会计检查,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认为只有其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才能对本公司进行会计监督,而市财政局没有此项权

2....2月8日,甲公司会计人员王某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发现购买办公用品的一张发票的票面记载金额和实际金额不符,于是要求开出该张发票的乙公司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乙公司印章

3.....6月3日,甲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因工作调动需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负责监交的是单位审计负责人刘某,接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的孙某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虽不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已满两年

4.....7月8日,甲公司聘用李某作为本单位的出纳,李某岁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已从事会计工作三年有余。由于单位会计事物繁多,会计机构负责人安排另一出纳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认为,本企业会计事务简单,不必设置总会计师,在甲公司向外报送的财务会计 报告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签章即可

6......10月12日,税务机关发现甲公司有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

7......10月15日,税务机关查明甲公司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授意指使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

要求:根据以上情况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

1.甲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乙公司对其开具的金额错误发票的处理方法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甲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某办理会计工作交接的手续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孙某是否具有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资格?说明理由

4. 甲公司聘用李某作为本单位的出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说明理由。。会计机构负责人安排出纳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的做法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5.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认为本企业不必设总会计师的观点是否正确?说明理由。。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认为本企业向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签章即

1、不正确。根据《会计法》第三十三条 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
  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帐。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接受有关监督检查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2、不正确。作废重开。

  3、不符合。根据《会计法》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孙某不具有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资格。根据《会计法》三十八条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4、不符合。理由《会计法》第38条(见上)。会计机构负责人安排出纳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工作的做法不符合规定。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六条 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5、不正确。 《会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6、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单位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