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过户费用和公证问题 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1:44:21
父亲在哈尔滨有公产房一套
户主是他本人
我和母亲只在户口本上有名字
面积大约20平米
现在打算买出

现在过户的要求是
费用大约3800元
同时 要求我去公证处开具一分 “同意该房屋出卖”的公证证明(本人先在外地,离家很远) 并邮寄回去

而我昨天打电话询问相关部门 没有人说有这方面问题

请问各位 开具证明 和 费用方面 是否合理 有没有更简便的方法

谢谢

你提的问题说的不是很清楚。
你父亲的房产要出卖,你母亲同意并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签名就可以了,是可以不需要你同意的公证书的。
至于费用问题,你没有提供房价,就不好回答数字。不过可以提供比例:
营业税(不足五年的房产出售须缴纳房价的5.5%,满五年免交)
个人所得税(增值额的20%或房价的1%)。
其他费用是手续费等,基本上由买方承担,部分双方共同承担。买方负担房产评估费用。如果通过中介,承担一半中间费。
有问题发信息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