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11:39:29
我是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2006年应届毕业来的
工作一段时间觉得实在不适合自己
现在想找出路
我们单位因为行业的特殊性
现在没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享受公费医疗
再个因为有一年的试用期
现在还没转正

现在想求救一下,请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士给予详细解答
1、试用期内走和过了一年试用期,有什么不同。
2、户口会不会有影响。(之前是外地的,现在落了北京单位集体户口)
3、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后怎么办。
4、我们是签的三年但的服务五年的那种合同,违约金一年一万。如何处理才能更好的处理此问题。请专业人士,帮忙分析一下。
不胜感激!!!!!
此事关系到小生的前途命运问题,请您专业详细的帮忙给回答下。感激终生的我会!!祝福您!!!好人好运!!!!!!
如果您方便,可以留下您的联系方式,能详细深入咨询下!!!!!!!
我现在只是和单位签了个聘用合同书
和部人才交流中心签了个人事代理协议书

不是专业人士,试探的回答下您的问题:
1、试用期内走和过了一年试用期走有本质的区别,试用期间双方均可以无条件解除试用期合同,不产生第4条以及其他什么赔偿违约问题;一年试用期过后走则需要履行违约责任,并需要提前(双方约定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一个月)提请辞职报告(需要正当理由),在得到批准后方可以离职;
2、户口将不会有影响;
3、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后怎么办?离开后人事档案一般会被调出,此类保险资金由日后您的接收单位和您共同承担缴纳,若在私营企业中还有可能出现由人才交流中心代您缴纳(若档案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的情况;
4、这问题已经在第1条中明确答复。
5、补充问题:聘用合同书里有无试用字样,无论是合同书的哪个部分出现,只要表述清楚了现在您是在试用期间即可。人事代理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两码事,伴随着您的决定它自然发生着变化(甚至不发生变化),不必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