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破产企业债务清偿的第一顺序是(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0:00:47
A:支付应付未付的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B:缴纳应缴未缴的税金
C:清偿各项无担保债务
D:清偿各项有担保债务

选D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2006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大通过,2007年正式生效)
第十章 破产清算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内容基本与上一位的企业破产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相同)

但是注意,第一百一十三条在第一百零九条之后

新的破产法明确了债权人的利益和破产企业职工的利益,并优先保护债权人利益,反映了市场经济的需要
(这是我们学院的院长在经济法课堂上,讲到破产法时这样说的。你可以查查新的破产法,仔细阅读第109条、110条与第11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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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草案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是普通破产债权。

同时,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权益,草案在第一百三十四条中还规定: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清偿后不足以清偿的部分,在本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的特定财产中优先于该条规定的担保权人受偿。

D.清偿各项有担保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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