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有点特殊。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13:10:52
老公婚前买的房子,经济适用房,一次性付清。但是全部房款都是和亲戚借的,没有贷款,也没有借条。结婚后,我们的钱都放在一起,我的工资基本都用来还借款了,也就是说,房子的钱基本都是我还的。那么离婚后,我有没有权利分房子?我父母在农村有房子,婚后我们又出钱给他们盖了一处房子。离婚后,他有没有权利分那一处房子?我们没有做财产公证,也没有任何书面的协议或约定。

你好,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故离婚后,该房产属于你老公,如果你老公承认此房的借款是用你们婚后的收入还的,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则房子还是属于你老公,但他应给你补偿,
如果你们出资给你父母盖房子明确表示 是赠予,并且房产证上是你父母的名子,则该房子属于你父母 ,你们都无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