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08:34:35
婚前男方单位解体,没有收入已经两个月了,夫妻共有一套住房,除了这台住房之外,夫妻二人均无住处,有一个女儿,已经成年,但是仍在上大学,没有固定生活来源,女方愿意承担抚养女儿的责任,这种情况,离婚后住房可以分给女方三分之二吗?由于双方婚后一直不和睦,加上男方嗜赌,虽没有外债,但也没有任何积蓄,这种情况下女方用自己的收入节省下来的存款,算是共有财产,也要跟男方平分吗?如果男方不知道有这笔财产呢?

1、首先既然这套住房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当然在离婚的时候均分是原则。

婚后攒下的存款也是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与对财产取得的贡献是无关的

2、你们夫妻可以协商,如果男方是无赖,为了避免麻烦只能起诉了,但是有一点提醒你,带有财产分配的离婚诉讼是需要预交一笔相当于财产1%左右的诉讼费的

3、在离婚诉讼中,由于女儿现在还在上大学,所以双方仍然有抚养义务,抚养费应该由双方均分,这笔抚养费可以主张从房产份额中扣除

希望我说的你能够明白

如果不能协商!就要按照法定的方式处理!婚姻法规定如果是由于一方的过错导致离婚,那么另一方可以多分得财产!既然他不知道这笔财产你就不要说了!我只能这么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