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2:26:53
我司现有一租赁合同纠纷。根据我司与对方公司的合同中曾约定的关于该合同的一切纠纷应由仲裁裁决。当对方公司现向法院起诉与我司的合同纠纷,法院也已受理。但我司认为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如果仲裁裁决不服,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此案法院没有管辖权,是应该请求法院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呢?
具体仲裁条款如下:
12.4 争议的解决
(a) 协商应在一方按第12.10条发给另一方有关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倘若在上述通知发出日后三十(30)日内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并通知另一方,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应以中文进行。

(b)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c) 在争议及仲裁过程中,除争议及仲裁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

如果在受理后发现此问题就驳回其诉讼请求,在受理之前叫驳回起诉。

程序问题,你司应该提出管辖异议,要求法院驳回起诉。
另外,约定仲裁条款如果有效的话,即使对仲裁不服也是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约定仲裁条款必须有明确的仲裁机构,否则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
法院立案也是有审查的,一般不会犯这样的明显管辖错误。
你公司最好带资料找律师看看,确定仲裁条款是否有效,别误了事,可能的话,请律师代理为好。

你好,既然双方有仲裁约定的,法院是没有诉讼管辖权的。一方向法院起诉的,另一方可以在答辩期内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要求法院驳回起诉。

约定仲裁条款如果有效的话,即使对仲裁不服也是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
而约定仲裁条款必须有明确的仲裁机构,否则约定的仲裁条款无效。
应该是立案时候法院有疏忽,所以没发现,本来这案子是不该立的。。。现在驳回的是起诉
至于驳回诉讼请求,指审理后驳回你具体的诉讼请求,起诉状里的那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