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28:59
2005年4月24日,张某在公司工作时不慎被机器绞伤右臂,造成七级伤残。公司承担了原告治疗所需的医疗费,并支付了张某2005年5月至今年3月的工资,但未支付其他工作待遇。今年3月、4月,张某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和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因超过申请期限未被受理。张某依法提起诉讼后,公司认为,张某已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请求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问:法院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为什么?

张某很可惜,申请工伤认定一年的期限错过了,劳动争议仲裁60天的时效也错过了,而劳动仲裁是起诉的前置程序,所以,法院据此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

理由就是张某已经过来两年的诉讼实效.也就是他在两年内没有起诉.这里还要看他治疗好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如果治疗好的时间到现在还没有满两年的话,就可以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