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比较简单的遗嘱问题,懂的请来指点指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01:01:00
一,甲丧偶,有四子均已成家各有子女,并与甲分家单过.一日,甲同长子乙乘车外出,车祸双亡.甲遗有一笔财产.
问:1,此案应该如何继承?
2,乙妻和乙子应各分得多少财产?
3,若有证据证明乙先于甲死亡,乙妻和乙子应各分得多少?

二.王某早年丧偶,有子甲乙丙.其一直随子乙生活,但也常到甲,丙处居住.某月某日亲立遗嘱并由县公证机关公证把遗产传给丙;其后又亲笔遗嘱签名传给甲;其后又口述遗嘱由乡民政员等2人在场记录签名,不久王某死亡.其3子各拿王某遗嘱要求继承.
问:应由谁继承?为什么?

三.吴某早年曾被错划为右派,平反后补发5万元.吴某去世后家属因继承问题发生纠纷.其母亲认为,他的儿子错划为右派后,生活困难,在经济上她给了很大帮助,现在自己年老多病,无经济来源,应该多继承. 吴某妻子主张自己是其妻子应该多继承.吴某子女也提出要继承遗产.吴某的2个弟弟认为,吴某困难时向他们求助,他们都给了帮助,也应继承哥哥的遗产.吴某的朋友刘某,不论在吴某错划为右派前还是之后,都从经济和生活上给了吴某很大的帮助,有人认为刘某也应分得吴某一定遗产.

问:此案的遗产应该如何分割,为什么?

1、四子平分,乙妻乙子得乙该得的那分。若乙先死则不能继承遗产。
2、该按口述执行,因为三份遗嘱均有法律效力,所以就得按照时间来选择了。
3、首先,按照顺序的话妻子应继承全部遗产,但因母亲生活困难所以应该给予一部分遗产,这在法律上也有所规定。而其他人的要求均是已理说之,但并无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