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遗嘱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4:23:17
我的情况比较复杂,先简单说一下。本人今年26岁,爷爷,奶奶(是爷爷的第二任妻子,95年以后跟爷爷结婚的)。2000年左右,爷爷分到一套房子,130米左右,要交一部分钱(十万左右),当时爷爷身体不好,加上我在念书,我家里没有拿出这笔钱,便由后奶的二女儿出钱购买,房本写其二女儿的名字,但爷爷立下遗嘱,该130平米的房子产权虽然全部归后奶及其家人所有,但是我爷爷所持有的那部分给我,后奶那方答应于2004年给我购买一处50平米的单间。但是到如今,后奶只在07年拿出6万元钱给我家,根本买不了房子,我父亲也默认她的行为算是给我买房子了。但是遗嘱还在啊,请问各位法律高手,我能否凭借该遗嘱向法院起诉后奶或者当时在遗嘱上签字的对方当事人,要回属于我的那50平米房子?
补充一下,关于这50平房子的问题。当时买哪个130房子时,我家没有钱,后奶二女儿买的,为了明晰产权,双方作了公证:即房屋产权归后奶一方,但其必须于2004年为本人购买50平房子。现在过去3年多了,我是否可以起诉呢?

1、你爷爷有遗嘱就好办了。完全可以要回自己的那一份。遗嘱继承在先,法定继承在后。
2、你爷爷的遗嘱合法有效的话,那么你爷爷去世后,他的财产先按照遗嘱分配,遗嘱没有提到的部分和剩余部分按照法定继承执行。
3、那个50平米的房子有没有协议,还只是口头承诺,如果是口头承诺,对方是否承认。知道了这些问题才能解决。

是挺复杂的
你可以要回房子,有这个权力
要么就把那个130个平方的房子的一半折合成现金减去6万要求补偿
要么就按照50个平方的房子差不多的钱要求赔偿
给你 50个平方的房子这个条件太宽了,就算在荒山里给你盖个50个平方的房子那也算是完成了协议了。

不怕伤感情的话可以提出来哈~~~胜诉大一点~~~毕竟夫妻是共产的,虽然钱是后奶的女出的,可房子是分给你爷爷,何况立有遗嘱,只是,这样的话,会不会伤了你们的感情呢·~~~而且遗嘱还是你们之间协商好的~~~

1、我不能凭借该遗嘱向法院起诉后奶或者当时在遗嘱上签字的对方当事人,要回属于你的那50平米房子。
2、你后奶的二女儿出钱购买,房本写其二女儿的名字,证明房子的所有权人是其二女儿。
3、后奶那方答应于2004年给你购买一处50平米的单间,属于赠与行为。
4、后奶在07年拿出6万元钱给我家,应该是对给你购买一处50平米的单间赠与行为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