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种情况如果离婚财产怎样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42:17
我和现在的丈夫结婚有6年的时间了.两人以前都有一次婚史.我没有子女,男方有一子一女(女儿已婚,儿子未婚).现在感情破裂,准备离婚.
既然走到这一步只好考虑一下今后的生活.我虽然有工作但是收入很低.男方是事业单位,又是搞财务的.我担心在离婚的时候我应得的财产得不到.主要的顾虑有:1.双方婚前没做财产公证,对女方是否不利?2.男方的收入自己不是很清楚,一旦诉讼离婚财产这样分割?3现在的住房是男方单位的福利房,如果离婚我没住房怎么办?4.如果离婚前男方将财产转移怎么办?
请专家根据我的情况帮我指点迷津,谢谢!

1。要分割的是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不做公证并非对女方不利。

2。关键是现在的财产,不是收入,存单等证据和线索是要提供的。

3。如果不是共同财产,你又没人住房,可以以生活困难为由,要求照顾。

4。有证据的话,可以要求分割,没证据,就难了。

你是要钱才结婚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