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这种情况,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2:22:27
婚前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律师公证约定产权各占50%。贷款40万,由老公偿还。后来我们结婚了。
06年2月28日,我生了一个男孩。现在老公要和我离婚。
房子现在还没有入户。
我的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房产应该怎么分割呢?
另,我的户口和老公的户口都是集体户口。
房子的房产证要至少两年以后才会下来,小孩子的户口怎么办呢?

请教相关法律人士。谢谢

一,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关于财产方面:婚姻法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般而言,房子归你,除非你们婚前婚后有约定,说房子归你们两人共同所有。

孩子真可怜 别离吧 大哥有Q吗 我给他说

房子一人一半,孩子跟谁的话,可能会多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