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公司股份,在离职后会有连带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1 05:32:07
请您指点,我在公司成立时被经理送有微少的股份
如果我离职之后,公司发生问题,我会有连带责任吗

你好,从你的实际情况看,你只享有公司带来的权利,你自己不需要对公司承担任何的责任。按照公司法法律的规定,股东以其对公司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承担责任。即使你离职,即使公司破产的,你的最大的损失就是失去公司的股份。

  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不受离职的影响。
  在公司拥有股份,是公司股东,也就是投资人,公司与股东的关系始于公司有效成立之时,终于股东依法退出公司或公司被依法注销之时。股东享有的权利与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因离职影响。
  离职只是解除了劳动关系。
  《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如果经营不善而举债,你将以你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债务责任.
但是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承担责任,只是在你微小股份份额内承担责任.

公司的股东是以出资为限承担责任的,如果如实出资,不违法经营,就不存在其它责任了。
当然,如果不放心,你可以在离职后把所持股份转让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