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我这属于工伤吗?公司这样做对吗?我能得到什么保障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21:12
我在上海的一家药厂里面打工,在今年的11月22日下午3点操作车间里面的充填机器时,不慎被机器积压到右手的食指,骨头没有受到伤害,但被缝了8针,和指甲盖的拔除,我想问的是,我这属于工伤吗?公司处了支付我的所有医疗费用外还应做到什么?在受伤期间造成的不能上班,公司有权对我进行扣除工资的30%的决定吗?我能受到什么赔偿?我的QQ号是:195411784。望专业人士给我个详细的答案,我在线等着你的回答!谢谢!

你好,你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是属于工伤。单位应该承担你的相关的治疗费用,并按照你原工资福利待遇数额支付你的误工费,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如果你的伤势构成伤残的,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工伤补偿金。如果公司不予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中的第一款,你这个属于工伤。

2、根据同法,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所以单位不能扣除你工资的30%。

3、关于公司除了支付你医疗费外,如果鉴定有伤残等级的,根据同法的第五章,你可以对照看看。

你这个肯定是工伤,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在工作间所受到的伤害就是工伤,当然这是通俗的说法.
你公司的做法肯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一,他们没有给你办工伤伤残评级.二是他没有权力扣你的工资,相反,公司还应该给你相应补偿.
至于你的具体赔偿,要看你的伤残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