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基础的两个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1:07:18
1.某日,甲乘乙的出租车外出办事,途中乙驾驶的出租车与丙驾驶的汽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丙负全部事故责任。经查明:甲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0万元,乙全部资产10万元,丙全部资产100万元。甲拟向人民法院起诉。问:
(1)甲可以要求谁赔偿损失?为什么?
(2)甲诉谁对自己的权利实现更为有利?
2.甲的一头牛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甲拟向人民法院起诉。请问:
(1)甲能否请求人民法院令乙返还走失的牛?为什么?
(2)假如乙满足甲请求后,是否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牛实际支出的费用?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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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甲可以要求乙所在的出租车公司和丙赔偿损失。机动车的交通事故采用过错责任,丙作为过错的侵权人,应当对受害人的损失承担责任;出租车公司对乘客承担的是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出租车公司没有免责事由,因此应承担责任。
(2)甲起诉出租车公司更有利于权利的实现。
2.
(1)能。因为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牛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牛的所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
(2)乙有权要求甲给付饲养牛实际支出的费用。无因管理作为债发生的原因之一,使得乙产生了对甲的债权。

1\(1)可以要求乙或丙赔偿,但只能要求一人进行赔偿,乙赔偿的原因是基于前义务的原则,乙赔偿完甲后可以向丙要求索赔该资金.丙赔偿的原因当然是基于交通法.
(2)当然向丙索要对自己的权利实现有利.必定他的资金比较充裕,足够赔偿.

2\(1)当然可以,因为牛本来就属于甲,如果乙不给那就构成侵占罪,是犯罪哦!
(2)当然是要甲给付其饲养牛实际支出的费用啦,因为这对于甲来说乙给他养牛如果他不返还人家的饲养费就构成了是民事上的不当得利.

1.根据合同法第302条第一款的规定
"承运人对在运输过程中的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有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这个案例中显然是合同的赔偿责任归属的问题,既然乘客没有过失,则有该条其损失由出租车赔偿,至于出租车可以向法院申请判另丙赔偿其自身损失10万元及其赔偿责任造成的经济损失60万元,共计70万元
所以甲向出租车要求赔偿
2.甲有权要求法院判令归还自己的牛,
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79条第二款的规定
"拾的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承担"
而且甲牛失踪后半月就被发现,没有超越诉讼时效等问题,所以乙必须归还甲的牛,但是乙有权要求甲归还饲养牛半个月的费用

第一题
1.甲与乙之间是客运运输合同,乙应对运输过程中
乘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所以甲可以向乙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