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扣工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8:07:43
各位大侠,由于我欠公司6600RMB,公司要无条件扣我的全部工资去抵账.请问这样合理吗?

不合理.

劳动部1994年12月6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也就是说,单位无权将你的全部工资扣除,即使你与单位存在债务,基本的生存权利还是应当得到保障。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这涉及到抵销的问题,根椐《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所以如果你欠公司的钱已到期的话,公司是有权用你的工资进行抵销的.但是不能主张全额抵销,因为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利益,保障你的基本生活,根椐劳动法规的规定,必须保留你的生活费用和该交的社会保险费用.所以和公司协商一下部分扣抵.如公司不同意,可向劳动保障部门反映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权益.
(个人建议:如果你的生活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全额抵扣也可以啊,因为你的债务总之要还的.这样的话还不得罪你的公司,也有利于你以后的工作和以后再借钱啊.所以一般情况下还是别和单位闹翻为好.再和领导协商协商,多说说自己的困难)

不合理,一般情况下即使要扣员工的工资也要为员工留下生活费用,不能一次性的扣的一点不剩,但他扣你的工资恐怕也让人很无奈,你毕竟还在那里上班.

不合理,绝对不合理,如果经过协商,公司扣除一部分工资抵债的话还有可能,全部扣除是违法的啊!!!!!支持你维护你的权利

不可以,最多不能扣工资的20%,可以分期扣!
你可以用法律途径要求公司赔偿!维护自己的权利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