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懂人权法律知识的高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7:59:07
请问一下,学生考试违纪,学校有没有权力在布告栏长期贴着对某某同学做警告处分的通知?

可以说你想告也告不赢,因为你身为学生,参加考试,就已经默认你自愿遵守考试纪律以及违反后的处理后果,但是长期贴着警告处分确有不妥,可以和学校协商一下取下。贴通知可为,长期作为一个警告其他学生的公开性行为是不允许的,只是这个长期的期限是比较模糊的,所以建议协商。

没有!学校只有教育学生和某些管教上的问题 中国连体罚都不可以 这种侵犯人权和人格尊严的事情怎么能行呢

全国的学校都这样,你能这么办,而且这涉及到考生的诚信问题,我觉得你应该在去学习一下”八荣八耻”

1,如果你是未成年人,最好通过家长要求学校取下长期贴着的处分通知。它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不利。《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三)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点;
(四)教育与保护相结合。
2,如果你是成年人,可以要求学校拿出关于“处分通知张贴期限”的相关规定(书面的),如果拿不出,你可以向学校申请取下已张贴许久的通知。如果拿出,还未到期的话,那你可以建议学校缩短期限。
记住:学校是有权利而不是权力。〈教育法〉第二十八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希望以上回答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