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事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3:39:15
2006.6.11下午16:20分钟左右,A与工友以及雇主B一起在W地方替房主C翻修房屋,因房子年久失修,椽子断裂,使得在房顶上干活的A掉了下来,头部颅骨被砸破。当时雇主B就马上送A去医院治疗,B为其支付了2万多医疗费,A的伤基本稳定后,还须再动一定手术修补颅骨,但后来被告B和C迟迟没支付医疗费,于是就告上法庭!并且还要求赔偿89222.6人民币!
A 打工者 B雇主 C房主 A为原告 B、C为被告
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责任?或者这个赔偿问题? 谢谢!
B与C的责任各是多少??请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谢谢!

本案中B与C应当对A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十一条的相关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A是在修理房屋的过程中因为房屋年久失修而摔伤,应当说房主一没有提供安全生产的条件,二雇佣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其过错是明显的,因此,房主应当是与雇主一同来承担连带责任的.

我办理过类似的案子,我博克里也有相关资料,这种情况很明确,雇主来承担责任。

认定房主和雇主承担边带责任很牵强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让由雇主承担责任不会有问题

我也不太明白,抱歉

连带

1、要明确是房主委托雇主找的帮工,还是雇主自己找的雇工为房主服务。前者房主、雇主承担连带责任,后者雇主自己承担责任
2、一般谁给钱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