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朋友请看一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7:53:16
昨天我遇到这样一个情况,我的摩托车停在单位的楼下(没有专门的看管人员),和我关排放着其它两辆摩托车,然后有一辆三轮摩托车把我的车碰倒了,我的车在倒的时候又把其它两辆车一起带倒(三辆车匀受损),由于当时三轮摩托车已经离开现场,(当时有监控拍下了整个过程)并无法找到此上,结果另外两个摩托车主要求我进行赔偿他们的车,请问这样合理吗????

本着公平原则,在三轮摩托没有被找到之前,
你们共同承受损失...

不合理,你和另两辆车同属于无过错方当事人(如果你们停车的位置没有违规的话),同是被害人,即使在有过错的一方无法追认的情况下,也不应由你一人承担责任。
有买第三人责任险的话,可以考虑索赔。

不合理,我在中国法院网问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