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房子的所有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19:20:26
我的朋友房子要拆迁(有土地证是他的名字,没房产证)经查52年土改时房产登记为他父亲等六人的名字,但92年土地登记时因他父亲去世,村里就登记在他名下并发了土地证,请问土改时的登记和92年的土地证哪个法律效力大,就是说这处房子是否能归他一人所有?谢谢
多谢朋友门指点。因我听法院朋友讲52年登记时当时在册的人都有份,那如果当时在册的六人之中有人说92年登记时不知道,侵犯了我的权利,那92年的土地证还有效吗?
此外,未及时主张权利,这个“及时”是多长时间呢?

52年土改时房产登记已经失效。
92年土地登记时登记在他名下并发了土地证,就是对原房产权人进行变更,变更之后,原证就自然作废。除非有证据证明当时变更登记时存在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92年的土地证法律效力大

你好,该房屋的权利应该是你朋友。可以说土改时的登记和92年的土地证都是有效的,但是,前面的证已经被后面政府办法的土地证所代替了。

如果92年仅仅登记为他自己,房子已经成为你的朋友的了。
理由是其他人的权利没有及时主张撤销该证而丧失权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