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永久抗辩权有哪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6:12:30

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只有一种,就是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1、抗辩权,是指虽承认对方请求权的存在,但得拒绝履行,亦即对他方请求权的行使,可以拒绝其请求之权能。
2、抗辩权的类型有两类,(1)一时性的抗辩权,有5种:一般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混合担保时)债务人以自己财产提供物保时,提供担保的第三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2)永久性的抗辩权:我国只有一种,就是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

在民事诉讼中,所谓抗辩,是针对请求权提出的一种防御方法,是指当事人通过主张与对方的主张事实所不同的事实或法律关系,以排斥对方所主张的事实的行为。
抗辩可分为三类: 其一,权利障碍的抗辩,其二,权利毁灭(或消灭)的抗辩,其三,抗辩权。
妨诉抗辩

程序法上的抗辩 证据抗辩

抗辩

权利障碍抗辩

实体法上的抗辩 权利毁灭抗辩

抗辩权-权利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