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没有撞到人,但是对方因惊吓跌倒受伤,该负怎样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38:49
你好!
前两天我在行车中,差点撞到一名妇女,我确定没有撞到她,但是她却跌倒受伤,声称我的车速吓到了他,她向我索要2000元现金作为赔偿,我将该事故,交交管处理,我会受到怎样的处理才算公平!大约赔偿多少呢!谢谢回复……
可是她确实受伤了,我虽然没有撞到他,但是我能逃脱干系吗?
您所说的保险公司不赔是什么意思?
谢谢!

司机鸣笛示意让路,主观上不能预见到会使老人受惊吓摔倒并骨折,所以没有过错;老人在小区内正常走路,亦无过错。所以适用民法通则的公平责任。

《民法通则》
第一百三十二条 当事人对造成损害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分担民事责任。

你的情况我也遇到过.不过我是碰到一个七十多岁的老太.当时也是惊吓坐在地上大腿骨骨折的.可能是因为老年人吧.当然比较严重.
我想你一下,你开的车当时有没有违规驾驶,交警开好的责任认定书是如何写的?其次他现在受得如何,有没有进医院?医生开出的验伤证明是如何写的?
对的.楼上说的有理.你只有认了,才进保的.如果不承认保险公司是不能进保的.因为在你没有责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的那份保单上有明确写明,不是被保人责任的,不能赔偿.
其实算一下,还是进保比较合算.你自己只承担百分之二十.保险公司承担百分之八十.哎.现实就是这样.赔钱吧.

你只要能取得她说出是你吓到她而没有撞到她的证据,不赔!

切记!如果你赔给她钱,又经过交警处理,可千万别让交警写出你没有责任的证明,也别说你没有碰到她。这样的话保险公司是不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