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关于三金问题的请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9:35:43
请教大家的是,三金是不是只能补交而不能赔偿?而且补交也只能补交两年之内的?还有加班工资是不是也只能补发两年之内的?谢谢大家,很急切

原则上三金是补交的,因为这是一种社会保险,是你今后的一种保障,不是作为对你个人的补偿。
  至于你说到的二年问题,劳动争议的时效是六十日,而不是二年,这是劳动法的特殊规定,与民法通则中的二年不一样的。劳动争议的时效期特别短的。
  关于工资的时效,按照最高院的最新解释,如果你们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包括申请仲裁时,就可以不考虑时效问题,当然单位明确书面通知你不付工资另当别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相关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对下列情形,视为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支付工资争议,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已经书面通知劳动者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送达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用人单位不能证明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三)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后产生的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福利待遇等争议,劳动者能够证明用人单位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用人单位承诺支付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劳动者不能证明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第二条拖欠工资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劳动关系仍然存续,用人单位以劳动者申请仲裁超过六十日为由主张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用人单位能够证明劳动者已经收到拒付工资的书面通知的除外。

1\三金中企业应承担缴纳部分是补缴的,个人部分你还要承担.
2\2年的时效不对,劳动争议的时效是60日.
3\你的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单位应当承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