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 我应该怎样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02:01

2006年的婚姻法?别笑死人了,婚姻法是2004年修订的,哪来的2006年婚姻法?
向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准备起诉状及一本副本,同时递交上面抄书人士所提供的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所列情况的证据就可以了,接下来就等法院在7日内立案吧,立案后通常在6个月内结案,不服判决的在接到判决15天或是裁定10天内向法院提出上诉。

我查阅了2006年的婚姻法,当中如此写得: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符合1-4条,那就可以离。

不符合以上五条。还是建议你按普通的离婚诉讼走,第一次不判半年后第二次肯定判。

要不你可以选择分居2年。

但是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如果符合1-4条,那就可以离。

不符合以上五条。还是建议你按普通的离婚诉讼走,第一次不判半年后第二次肯定判。

要不你可以选择分居2年。

但是先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先分居,如果他又过错,那么收集证据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