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过户问题——急急急急,请高手指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04:05:31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
今天已经去房产交易中心办了过户手续,
房产证要30天后才能拿到,
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也要等到房产证拿到后才能办理
今天过户时,卖方保留了一份房屋原来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的复印件,
我越想越觉得不对劲
我想问问他现在还能不能拿着那份复印件去办房屋的抵押等行为,
损害我这个买房人的利益?
我用不用去办快件?早点拿到房产证来确保安全
他拿着复印件到底有什么用?
我1月15号才能拿到房产证,我们协商好他3月1号交房给我
过户手续办了之后,
产权交易中心给我开了一个收件收据,
30天后才能拿到产权证,
我现在算不算已经过户?

你必须注意以下问题:
一、必须妥善收管产权监理机关出具给你的受理凭证和契税交纳凭证。以上凭证可以作为对抗其后设立任何他项权的重要物证。当然,房款交纳凭证更要保管好。
二、向当地产权监理机构咨询是否有提存服务,这样至少可以不损失交出的购房款。
三、从法律上讲,过户前,“上家”的物权并未灭失,存在申请他项权利的基础。但产权监理机关有尽注意的义务,应拒绝为之办理他项权证。从程序上讲,“上家”在原件已经提交一次的情况下,无法再提交原件办理他项权证,如果竟然登记,程序也存在缺陷。
四、最坏的情况是“上家”恶意挂失后,提交原件,登记机关未尽注意义务的情况下,抵押办成。则此时出现“物权优于债权”情形,你的受偿要列于抵押权人之后。这时,建议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诉讼撤销抵押登记。
如有提存服务,强烈建议使用该服务。
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手续繁杂,国家规定当时就可以办理不需要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