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大多数由武警执行枪决,那么什么样的死刑犯由军队执行枪决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0:48:32

现在的死刑犯的行刑已由武警移交给了法警执行。军人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人,由军队行刑。

军队是不介入司法程序的,在和平时期只有被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的人才会被军队枪决。一般的死刑犯原先由武警行刑,现已移交法警执行枪决——因为武警没有执法权(编入其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除外)和司法权,而法警则属于司法警察编制。
至于“武警已经改名叫内卫了”的说法简直是出洋相——内卫部队作为武警序列八警种之一在武警部队组建之处就一直存在,是武警总部的直属部队。没有特别说明警种的各省武警总队其实就是内卫总队,比如“武警重庆总队”就是“武警重庆内卫总队”。所谓“改名”是因为武警部队于2005年在制服上加挂了警种臂章,内卫也在其中。

从97年开始 武警已经不担负行刑的任务了,现在枪决犯人都由法警来执行,楼上那位所说的内卫只不过是武警的一个警种罢了.

不能同意楼上的说法,现在的死刑仍然是由武警执行的,不过我们的武警已经改名叫“内卫”了,

战争罪犯

应该是战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