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决由武警执行,注射由法警执行,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4:53:30

之前的枪决任务都是由武警内卫部队的人员来执行的,后来(大概是97年吧,记不清楚了)该任务已移交法院司法警察(就是一般所说的“法警”,法警分检察院司法警察和法院司法警察)来执行,原因很简单——武警没有执法权(编入其序列的公安现役部队除外)和司法权,内卫自然也就无权执行枪决任务了。
不管枪决还是注射都是死刑,必然是由法院法警来执行,与包括公安在内的其他警察无关。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对死刑犯执行死刑时,有条件的由法院法警执行,条件不具备的可由驻地武警执行!

从法律上讲就是法警的事!

都是公安部门的人执行的

是公安部门内的不同专业人员

从九十年代初开始,对于死刑犯的行刑,由原先武警部队逐步移交给了法警,武警只是执行刑场的警戒任务。

枪决由武警执行,但注射由法医执行,因为注射也具有医疗技术,法警不具备这种专业技术,不能由法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