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盲请教老前辈们一些政策法规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6:55:15
我想请教专业人事以下几个问题
1、公司招聘时和员工协议培训期6天不带薪是否合理?
2、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已入不敷出予裁员应办理哪些手续?一定要发放遣散费吗?如必须缴纳则应该如何计算?如不发放怎样的解决方式为好?
3、如我在公司期间工作没有合同,没有打卡记录,没有工资发放单没有任何在公司的记录,公司欠工资不到1000元的话,可以到相关劳动部门上告吗?劳动部门对这种情况会予以处理吗?
哎~~~~

在线等答复~~~
现在的状况是这样,该部门被裁人数为两人,其中经理级人物一人,在公司5个月,每月工资是公司目前最高的,可是没有按口头协议给公司带来任何效益,目前公司的状况是负担不起这个部门了.都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不是老板,我知道老板前期有些做法不是很得当,可在关键时刻真是养不了这些人,想即刻裁员,如果在负担一个月的工资作为遣散费的话,也真的是很困难~

1.不合理,培训期间也应该有工资.

2.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根据你的情况认为是经济性裁员,一次性裁减人数在20人以下的,向企业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报告,裁减人数在21(含21人)人以上的,向市劳动局报告。
需要提供的材料:
1、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报告
2、法院宣告企业进入法定整顿期的证明书或市、区、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资产盈亏情况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证明书;
3、企业裁减人员方案;
4、工会或全体职工对裁减人员方案的意见;
5、《被裁减职工状况分析表》和《被裁减职工花名册》(样式略);
6、企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证明材料。
遣散费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一定要发,但是如果你不给,员工还愿意配合你就没有办法了,计算方法以协调为主.感觉不发放有点不仁道.必竟员工为公司效力N久.

3.如果你没有证据,劳动部门不会受理.但是你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不签定劳动合同.

1,培训要看是完全的培训还是又培训又工作.一般来说培训是可以不带薪的.
2,提前一个月通知.遣散费,在企业里没有这种说法,适当的补偿是有依据的.
3,劳动争议涉及对你的工作时间进行举证,由公司举证.不过这不代表你就没责任举证了,一旦公司可以证明你未到过公司,那你举不出相反证据,就要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