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抵扣标准到底是怎么样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1:21:52
今天我在书店看到名字"税收实务与案例解析"的书,企业管理出版社2005年4月第一次印刷第一次出版.本书的第225页对业务招待费的抵扣标准是这样的:1500万元(含)以下的,为营业收入的0.5%,1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0.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0.2%,1亿元以上的0.1%.
但我在另一名为"避税和反避税"的书上和百度财务上看到的抵扣标准是这样的:1500万元(含)以下的,为营业收入的0.5%,1500万元以上的0.3%.
两者的业务招待费的抵扣标准大相径庭,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另外,药品的广告费有的书籍说可以抵扣,有的说不能抵扣,说能抵扣的,抵扣比例也说得不一样.薯类粮食类白酒的广费呢?也是有的说可以抵扣,有的却说不能抵扣,......,我看了太多的税收书籍了,发现此类不一致的地方还有许多,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业招费的抵扣标准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好象不一样,内资的是1500万元以下千分之五,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是千分之三,外资对于销售收入与营业收入是分开计算的销售收入的标准与内资的一样,营业收入的记不清了,好象是500万以下是百分之一,超过500万元部分是千分之五,你查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看别的书不一定对。
广告费的扣除标准经常改来改去的,你应该看税务机关最新的文件规定才能确定,对行业,比例等方面的规定挺多的。

粮食类白酒的广告费不能税前列支,业务招待费1500W以下0.5% 1500W以上为0.3%,也可以收入*0.5%+3W这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