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辞职,哪些是可以证明我在这公司工作过的证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1:42:35
准备辞职,但老板还有钱没发,因为没签合同,所以想留下点证据,以免老板到时候赖钱,大家说什么可以作为证据呢?
我手上有我代表公司签字的合同,这个算是吧?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以的呢?
我手上有我代表公司签字的合同,这个算是吧?那么还有什么是可以的呢?
代表公司签字的合同上如果有公章就最明确了,此外,劳动部就此问题还有专门的规定.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代表公司签字的合同肯定算证据,此外还有工资单、考勤表、其他工友的证词等,都可以作为证明你与公司存在劳动合同的证据。当然如果你还想再多些证据,还可在公司老板没防备时搞点录音资料作为证据,只是你得抓紧时间拿到这些证据,否则让老板知道你的意图,将给你取证带来一定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