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个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9:21:19
我是一个初三学生,在体育课上投篮,球不小心弹回杂到一个女同学的太阳穴,她似乎有轻微脑震荡,医药费468多,要我赔偿。我只想请问一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我究竟要赔偿多少?

因为你不是故意,不构成侵权,属于意外事故。根据公平原则,适当补偿,全赔也只有这么多。

既然不是故意造成的,所以只能按照意外事故进行适当补偿。同时,因为是在体育课上造成的,作为负有管理责任的学校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你的行为属于意外事故,不构成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依照公平原则,你得补偿其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