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是为劳动者还是为老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1:26:41
我在深圳,我们厂每次只给工人签半年合同,合同期到了爱让谁走让谁走,有时提前两三天通知,有时当天才通知,也不会补钱,问了劳动局也说合同期到了不提前通知也可以不补钱,工厂很多几年以上的老工人都给解除合同了,没一个人拿到补偿金,这样真的合法吗?
我想知道的是不提前通知行不行

劳动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而制定,你们与单位依法签定了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单位依法有权选择是否续定合同,否则也是对单位权益的损害,单位的做法没有违法。

你应该把这些情况反映给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由他们派人调查、处理。如果你不去反映情况,又有谁知道呢?

没用,现在的中国劳动法是为老板服务的,对老板有利就执行,对劳动者有利就不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