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实务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7:28:37
1、我国四大国有或国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形成历史?
2、我国的《商业银行法》对商业银行业务类型的规定?
3、IPO和MBO的界定和含义?
4、我国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成立背景和作用分析?
5、我国货币层次的划分?
6、《新巴赛尔协议》的三大支柱是指什么?
7、中国人民银行的发展历史及职能?

问题太多.
四大行是80年代从中国人民银行分离出来的专业银行,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成为中央银行,工行为城市专业银行,农行为农村专业银行,中行为外汇专业银行,建行为基建专业银行。90年代四大行的政策性功能被新成立的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取代,开始转变为商业银行。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范围由商业银行章程规定,报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商业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可以经营结汇、售汇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