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可否定义为网络诈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9:13:59
我大概在20多天前在淘宝一卖家处购买了三千多元的衣物 后来此卖家迟迟不发货 最近几天手机关机 发给她的站内信件也不回 但是她这几天还是在做其他的生意 在她的涛宝店铺买卖东西
我现在有她的帐户 姓名 手机号 聊天记录等
请问她正中行为可否定义为网络诈骗?
还需要什么证据?
我在交易中并未使用支付宝 所以跟淘宝反映是没用的

你先向淘宝网投诉嘛,看看他们的是如何定义的!是有一个发货延迟的期限,如果超出这个期限,你就向淘宝网投诉他,应该会有一定的结果的!

你向TAOBAO反应了吗?我感觉是的!保存订单、等一些数据,准备去法院吧!

你也太大意了,TAOBAO使用”支付宝“的目的就是以第三方的方式约束买卖的双方,千万不要为了省一些卖家说的不使用支付宝的口头优惠而直接发钱的!

大概是吧